HS编码:8806229010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基本信息
税率信息
申报要素
RCEP税率
协定税率
CIQ代码
商品编码:8806229010
商品名称: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商品描述: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
海关监管条件:3,O
查看
检验检疫类别:
第一法定单位:架
第二法定单位:千克
编码状态:
正常
出口税率:0%
出口退税税率:13%
出口暂定税率:
增值税率:13%
最惠国进口税率:3.5%
进口暂定税率:
进口普通税率:11%
消费税率:
最惠国进口税率:3.5%
0:品牌类型
1:出口享惠情况
2:用途
3:类型
4:最大起飞重量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6:型号
7:GTIN
8:CAS
9:其他
澳大利亚:
文莱:
柬埔寨:
韩国:
老挝:
马来西亚:
新西兰:
新加坡:
泰国:
越南:
日本:
亚太:
智利:
巴基斯坦:
新西兰:
秘鲁:
哥斯达黎加:
瑞士:
冰岛:
澳大利亚:
韩国:
格鲁吉亚:
毛里求斯:
孟加拉国:
文莱:
印度尼西亚:
印度:
柬埔寨:
老挝:
缅甸:
马来西亚:
菲律宾:
泰国:
越南:
中国香港:
中国澳门:
斯里兰卡:
新加坡:
8806229010101: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直升机)
8806229010102: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飞机)
8806229010103: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航天器)
监管条件
说明
3: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
O: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检验检疫类别
说明
上一条:
8806221090 - 其他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航拍无人机
下一条:
8806229090 - 仅使用遥控飞行的250克<最大起飞重量≤7千克的其他无人驾驶航空器
最近访问
0302470000
4303101090
0710100000
0709400000
1604320000
4407960090
8502200010
8452109100
4113300090
8455212000
7101219001
8501340090
2836991000
5508200000
0303260010
6117101900
8430501000
0711591100
1008409000
2922419000
0302810010
3004490020
6307901010
9702900000
2826191090
9014209013
2608000001
9507100090
4409101090
2924299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