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及其盐的监管条件为: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HS编码: 2932999053;
HS名称: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及其盐;
海关监管条件: 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检验检疫类别: 无;
申报要素: 0.品牌类型; 1.出口享惠情况; 2.成分含量(对于成分较复杂、字节较长的商品,可用CAS号代替); 3.用途; 4.GTIN; 5.CAS; 6.其他。
CIQ代码: 2932999053999.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及其盐(MDMA)。